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定安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定安县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一)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三类项目人员岗位。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二)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定向招聘定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未达到1:3比例而核减的招聘人数,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可重新设定招聘条件进行招聘。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未达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73 2.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8:00至9月22日16:00。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至系统(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定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4);(2)户口簿(本人页);(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学历(学位)证书(2020届应届毕业生因疫情等原因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个人承诺书报名,在进入面试前,联系高校补办相关证明,加盖公章);(5)承诺书(附件5);(6)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7)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证明(报考面向定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海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信息页等;在定安县服务2年及以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定向岗位的,报名时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岗位未能开考岗位取消的,由县人社局组织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律不得改报。 5.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天内完成。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具体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打印准考证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5)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7)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 (3)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三)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调查。因考察人选经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经研究,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研究确定,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组织聘用人员自主选岗。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新聘用的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四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县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5日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5日之后出生。 (五)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考)被高校(中专)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六)定安县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定安县的人员;定安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考)被高校(中专)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定安县的人员。 (七)相关事宜以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于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咨询电话:0898-63830903;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3823560 。 附件:1.定安县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4.定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5.承诺书(模板) 定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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