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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南区面向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

2020-9-28 10:26|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712| 评论: 0

摘要: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6 ...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保障和关爱工作,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全身心投入到抗击新冠肺炎战斗中,经研究,决定面向津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1名津南医院(财政补助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津南区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给予记功奖励的非事业编制援鄂一线医务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5.限天津市户籍。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7.不限专业。
    8.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从2020年9月27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查询。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17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津南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507室(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9号)

报名材料:

    1.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5.单位开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

(三)考试方式、时间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由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备案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备案和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办理审核、备案。应聘者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六、招聘工作监督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22-28562566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28562230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qwjw08@tj.gov.cn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津南区卫健委研究后,短信通知考生调整信息,请考生保持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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