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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黑河市第一中学招聘6人公告

2020-10-26 16:28|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547| 评论: 0

摘要:  为满足高中新课程改革需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 ...

 为满足高中新课程改革需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黑河市第一中学需求实际,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河市第一中学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河市市直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


  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2日至2002年10月21日间出生,含当日);


  5.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


  6.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3.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黑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4日。报名网址: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zwgk.heihe.gov.cn/egovtree/1001/egovinfodeptsubcattree/jyj$jyj$/xxgkbmdh.ht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人员基本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标准二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11月2日9:00至11月4日15: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要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2.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条件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加分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8:30-11:00。现场确认地址:黑河市教育局一楼(黑河市环城南路一号教育大厦)。


  项目生、退役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3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评为优秀等次加7分的政策。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


  3.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0年11月6日9:00至笔试日期前,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公众号和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黑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留学回国人员2020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5)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6)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7)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2020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为准。(见附件2)


  (8)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在抵达黑河前7日内做核酸检测,报名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笔试、面试时,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评估不符合要求,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若报考人员在面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面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报考人员进出面试地点要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境外返回的报考人员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28天,应自觉接受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及缴费


  资格复审及缴费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时间:2020年11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00。地址:黑河市教育局一楼(黑河市环城南路一号教育大厦)。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第二学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第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已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报名费每人45元。


  (三)考试


  对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成绩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公布。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教师岗位为所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网络管理岗位为计算机网络基础、教育网络平台的管理与维护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2倍比例要求的,经黑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在限定时间内先说课再试讲的方式进行、网络管理岗位面试采取在限定时间内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同时具备政策加分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育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黑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6-8206616


  技术咨询电话:13354508059


  附件下载:


  附件1黑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xls


  黑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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