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卫生防疫人员工作人员。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医疗卫生防疫队伍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防疫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招聘任职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以临时聘用方式招聘到民丰县,民丰县财政兑现工资待遇,为提高民丰县医疗卫生防疫工作质量、推动医疗卫生防疫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岗位主要面向社会招聘大中专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言行的或参与非法组织和宗教活动的;触犯法律,追究法律责任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含当日)。 四、招聘岗位 民丰县人才招聘职位代码表(详见附件2)。 五、薪酬情况 中专学历:应发工资5000元(含个人五险); 大专学历:应发工资5500元(含个人五险);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发工资6000元(含个人五险); 六、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如实填写《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2020年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原件扫描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形成电子版图片,发送至相关报名电子邮箱:2594708316@qq.com。 七、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月13日。 2.笔试、面试地点:中共民丰县委党校。 3.笔试、面试组织:民丰县卫健委、人社局负责笔试、面试的组织实施。民丰县纪检部门选派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八、聘用 招聘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与招聘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于2020年11月20日24:00前报到上岗,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新聘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2020年12月1日起起薪。 附件一:《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2020年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二:《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2020年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人员职位表》 民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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