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提升书记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保障审判工作的高效开展,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项制定如下公告: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2020年,库车市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名。 招聘职位代码(2020001):汉族7名; 招聘职位代码(2020002):维吾尔族8名;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到2020年11月1日)。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热爱法院工作,具有在法院书记员岗位工作经历的根据日常表现,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或者精通双语,法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优先招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1.曾被聘用为聘用制书记员辞职或被辞退的。 12.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与庭审相关的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6.接受单位政治理论思想、业务理论培训; 7.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聘用制书记员按招聘信息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培训及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0年11月5日) 库车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在库车市人民政府网站、库车人社微信公众号、库车市零距离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0日) 登录库车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库车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kcxrmfy@163.com。 (三)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报名人员须确认报名真实有效信息,编造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向指定邮箱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和扫描照片格式的材料如下: 1.《库车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信息填写完整;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 3.在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网上进行公示,领取准考证时间具体以网上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保持手机畅通,请应聘人员将报考所需资料添加压缩包“姓名+电话”。 (四)计算机技能测试(2020年11月15日) 计算机技能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计算机技能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语或维吾尔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分国语系、维吾尔语系两种测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计算机速录(看打和听打)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国语或维吾尔语文字输入速度和速记内容的准确率。国语测试中看打时间为20分钟,占测试成绩的70%,听打时间为10分钟,占测试成绩的30%。维吾尔语测试中看打时间为20分钟,占测试成绩的70%,听打时间为10分钟,占测试成绩的20%,国语录入时间为10分钟,占测试成绩的10%。开考时统一为考生分发计算机测试文章(密封)。 规定时间内,考生实际输入正确的国语或维吾尔文字字符数量,输入正确1个字符按0.1分累计计算。 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两个职位分别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的实际人员确定。 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 (五)面试(2020年11月18日)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上地址为准。 采取结构式面试(面谈)。面试(面谈)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知识(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民法典相关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取评委平均分为个人所得分,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并列的,以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拟招聘职位的实际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另行通知。 (七)体检(2020年11月20日)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两个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的,按参加面试的实际人员确定。 体检考生自行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单交至库车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如进入体检、考察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 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0年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察政审表》。 考察政审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形式进行。 考察政审内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毕业(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复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库车人社微信公众号、库车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十)培训及聘用 库车市人民法院组织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司法礼仪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及保密规定及相关技能等。 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参照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2.依法享受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前是在职人员的,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咨询监督 库车市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97-7125276(传真); 监督电话:0997-7122030 以上所有的时间安排若有变动,以网上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库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库车市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5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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