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永昌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对城关镇、河西堡镇17个社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7名。其中,城关镇10名,河西堡镇7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限金昌户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近两年永昌县已公开招聘的“乡村振兴专干”兼村文书不得报考);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前科劣迹、失信等影响履职的情形。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三楼313室。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也可委托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程序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名资格。 委托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填写《2020年永昌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本次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视报名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城市基层党建知识及公文写作等。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总数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面试比例。面试主要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初选人员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并进行公布。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名额确定初选人员。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对初选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民政等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县人社局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重点了解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表现等方面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从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体检 按初选人员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对其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可当日在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属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可组织其本人在其他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经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体检递补为最终递补。 应聘人员在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公示 经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后,安排到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为5年,由工作单位所在乡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报人社部门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若无影响任职的情形,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可继续聘用,续聘合同期限与社区“两委”成员任职届期相同。 (二)本次招聘工作结束一年内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三)工资标准由月薪+工龄工资两部分组成,月薪为每人2500元/月,以后根据全县社会工资水平适时调整;工龄工资为工作满一年增加50元/月,逐年递增。同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列支;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代为扣缴。 (四)专职社区工作者在聘期内允许报考国家、省市各类公开招考(聘)考试,鼓励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和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教育。 九、纪律监督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要求,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存在回避情形的,必须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各环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佩戴医用口罩并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甘肃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试。近期从国内高风险地区回来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到达金昌市集中隔离14天的证明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近期从国内中风险地区回来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到达金昌市集中隔离7至10天的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遇影响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的事项,由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三)未尽事宜,由永昌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7526116 监督电话: 永昌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0935)7582016 永昌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2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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