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医疗队伍建设,优化卫生队伍结构,解决部分岗位医务人员短缺的实际困难,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推进大学生实习实训,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北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北市人领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进校园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现向社会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北安市卫健局隶属于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政府,本次招聘设岗单位是北安市卫健局所属的6家医疗机构,6家医疗机构简介如下: (一)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差额补助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北安市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国家卫健委向国务院推荐300家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标医院(省内唯一一家达标医院),正在筹备晋升三级医院,承担着北安市区及毗邻市县200多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康复等任务。 (二)北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差额补助副科级事业单位,坐落于北安市通北镇,是我市南部最大的一所综合性二级乙等医院,承担着北安市南部地区及毗邻市县50多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等任务。 (三)北安市中医医院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差额补助副科级事业单位,是北安市区内唯一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 (四)北安市五官医院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差额补助副科级事业单位,是北安市唯一一家集临床、教学、预防为一体的二级五官专科医院。 (五)北安市妇幼保健院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全额补助副科级事业单位,是北安市唯一一所集临床、妇女儿童保健、预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专科妇幼保健医院。 (六)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全额补助副科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疾病预防、疾病控制、疾病监测、卫生检验、专业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3名。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15名,市第二人民医院7名,市中医医院8名,市五官医院6名、市妇幼保健院5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走进黑龙江省医学院校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采取“面试(面谈)+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专业 招聘对象为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非应届毕业生,北安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 五、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能胜任岗位 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http://www.hljba.gov.cn),同时通过校园或洽谈会的专用网站、公众号等发布招聘信息。 2、招聘时间、地点。以进校园招聘时间为准,具体时间由学校公告。招聘学校: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分校大庆校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牡丹江医学院、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3、报名方式。采取在大学现场招聘会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需填写报名表并发送到baswsjyzg@163.com邮箱,相关证件及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邮箱。 4、联系电话:13304564983 5、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北安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2021年在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提交材料:⑴身份证;⑵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⑴身份证;⑵毕业证;⑶学位证;⑷资格(质)证;⑸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下载的学历证明);⑹本人档案或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6、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择相应考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七、面试(面谈)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与应聘 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八、考察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阶段人选。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5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相关待遇 (一)原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引进后不受单位核定的专 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数额限制,可聘任原等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住房保障。对于招录引进的事业编制干部,未在北安市购房的,按照《北安市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人才公寓房源不足在北安租房的,连续三年给予住房补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为800元,医疗卫生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一批次毕业生每月500元。工作满5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费。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医疗卫生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一批次毕业生3万元。各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单位收入等实际情况,在此标准上适当提高相应标准,具体标准由聘用单位自行制定。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优先使用各医疗卫生机构空余编制,应届毕业生如期毕业且签订聘用合同后,予以落编。 (二)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 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四)报名咨询电话:0456-6669186,北安市卫生健康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0456-6690020,市纪检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十二、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十三、本方案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才须提前申领“龙 江健康码”,并持有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名人员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名人员,境外返回报名人员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附件:1.2020年北安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0年北安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2020年黑龙江省北安市医疗卫生机构进 校园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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