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小三级”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湘工办发[2020]25号)的规定,江永县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我县乡镇、工业园区工会工作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4个基层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江永县总工会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三、招聘人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江永县户籍(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3.年龄在40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 5.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综合考核、体检、录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考试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江永县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和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止。 2.报名地点:江永县总工会二楼办公室,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746-5723476。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江永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注意事项:报名时,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近一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永州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必须要委托人代报名。 (三)资格审查 应试前由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工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后两天公布成绩。 (2)笔试前三天,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江永县总工会二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①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②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五天告知江永县总工会。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总工会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等媒体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须实名,并附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通过第三方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本次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管理及待遇 1.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只缴纳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性质纳入县社会化工作者队伍管理。 2.签订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江永县总工会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3.工资待遇。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其中绩效奖金与日常工作绩效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社会保险待遇(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招聘录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江永县总工会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人力资源中心 0746—572666 县总工会办公室 0746—572347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0746-5730728 江永县总工会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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