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的有效落实,现就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公示如下: 一、招募计划 拟招募5名特聘农技员(其中:种植业技术人员3名、水产养殖业技术人员1名,畜牧养殖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4、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2、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3、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服从岗位分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6、在郸城县域内有固定住所。 三、工作任务 特聘农技员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下,服从各级农业部门管理,在基层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任务: (一)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生产样板、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并要有明显的指导服务效果; (三)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四、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条件审核、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面向全社会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特聘农技员招募全程公开透明,通过多种方式向全县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发布公告:1月25日-2月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各乡镇(办事处、高新区)应在公示期内对此次特聘信息进行大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骨干踊跃报名。 2、个人申请:2月1日-2月8日,凡符合特聘条件的,到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申请填写《郸城县农技员特聘计划报名表》(详见附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报名信息应真实填写,否则视为放弃特聘考核资格。 3、条件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募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4、技能考核: 2月18日-2月22日期间,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考评小组,择期对全县报名人员统一进行技能考核,进行考试,考试的主要内容是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牧业等方面基础知识。 5、研究公示:技能考核后按成绩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媒体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拟聘人员将重新调查核实,出现名额空缺按照技能考核成绩补录。 6、确定人选: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特聘农技员服务合同,3月10日前如期到岗,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从事服务工作。 五、特聘农技员待遇及服务期管理 特聘农技员按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标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在河南省下达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 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服务期内,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特聘农技员不列入我县公职人员管理,不享受公职人员福利待遇。 附件:郸城县农技员报名表 报名地址:郸城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联系人:张 静 13603872799 郸城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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