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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蓝山县人民法院选调公告

2021-1-29 17:05|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410| 评论: 0

摘要: 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法院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经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蓝山县委同意,蓝山县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为确保 ...

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法院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经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蓝山县委同意,蓝山县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蓝山县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助理2名。

二、选调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岗在编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要求详见《蓝山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蓝山法院网、永州法院网等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在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系统工作二年以上(含试用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4)副科级以下职务;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2月5日,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报名地点:蓝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蓝山县人民法院506室,联系电话:0746-2999006)。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当地组织部门需加盖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蓝山县行政机关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5、准考证由蓝山县人民法院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一日到蓝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

6、本次选调工作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笔试。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成绩为百分制。

面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若有面试对象在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此次选调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考察及之后的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均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调入

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1、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发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3、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讯工具的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蓝山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民法院: 0746-2999006

附件:蓝山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选调单位选调职位职位性质选调计划年龄要求性别要求最低学历要求学位要求专业要求身份要求其他要求
蓝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公务员235周岁以下不限大学本科不限法学在编在岗公务员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2年及以上

蓝山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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