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雷州市教育系统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90名,其中:职业高中8名、普通高中17名、小学618名、幼儿园27名和特殊教育学校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等详见《2021年雷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征集表(教育类)》(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城区小学: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农村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含1986年4月30日);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持有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或查处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按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请考生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dlzjyzp2021/)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6日8:30至2021年4月30日18:00。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职位,须同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加分政策。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对2018年至2020年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扫描件)报考,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5月20日-22日带证书原件到雷州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6.特别提示: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5月17日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dlzjyzp2021/),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将实行雷同试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eizhou.gov.cn)公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leizhou.gov.cn)公布。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过程中,面试对象须本人到雷州市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核和考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拟入围面试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eizhou.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留意。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读学校证明、学业成绩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教学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模拟上课10分钟)。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每名面试考生备课20分钟,上课10分钟,上课用语为普通话(报考外语学科的应用相应外语),内容为相应科目的知识,由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当场备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eizhou.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及格的不予录取。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生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要求事项将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leizhou.gov.cn)中公布。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雷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leizhou.gov.cn)中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在同一报考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二、其他事项 (一)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发职业资格“先上岗位、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对履行岗位职责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先上岗高校毕业生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一年内(即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费用由市财政负担,不收取考生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一旦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将不接受解约申请。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应聘人员单方面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雷州市教育局、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工作日咨询电话:0759-8800188(雷州市教育局)、 0759-8853438(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热线:4008228076 点击下载>>> 雷州市教育局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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