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经批准,河南护理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全部为人事代理。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创办于1951年,坐落在河南历史文化名城古都安阳,隶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以护理为主的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目前,学院占地面积820余亩(含规划面积),分南、北两个校区(中华路校区和安漳路校区),建筑总面积18.4万㎡,拥有校内实训室178个、实训中心20个,建立实训基地国家级1个、省级5个、市级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达10142.13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拥有现代化学术报告厅和生命健康馆、一所三甲附属医院和一所附属口腔医院。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856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市优秀专家、学科人4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00余人,“双师型”教师178人。开设有护理、助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18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近20多个省和直辖市招生,在校生12000人左右。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和河南省文明单位等20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其它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系(部)负责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人事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发布招聘信息 1.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nnvc.edu.cn/、微信公众号河南护理职业学院hncedu)、安阳人才官网(网址http://ayrcgw.com/)发布。 发布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6日。 2.招聘全过程的具体安排详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http://www.hnnvc.edu.cn/xwzh/tzgg.htm),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且本次人事代理和编制内招聘只能报一类,不能兼报。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9日。报名者登陆http://webhr.hnnvc.edu.cn/zpNew/index.do,注册后需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证件原件的电子材料,完成网上报名(登陆页面中有操作手册,请应聘者先下载该操作手册,按照要求操作)。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研究生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的电子材料:①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对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函);③本科毕业生、学位证及对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专科及中专毕业证及对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则提供);⑤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国(境)外专业与岗位要求名称不完全一致者,另须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⑥岗位有职称要求的提供职称任职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关部门盖章的材料。 本科生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的电子材料:①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对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函);③专科及中专毕业证及对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则提供);④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国(境)外专业与岗位要求名称不完全一致者,另须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⑤岗位有职称要求的提供职称任职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关部门盖章的材料。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审查资格,对应聘者上传的材料打印存档,特别要求如下: (1)上述所有证件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如文件过大无法上传,请压缩图片或分文档上传),要求图文清晰,以“岗位编码+姓名”命名。其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须为PDF原件(有效期至9月底),其他证件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建议用复印店专业扫描机器)。 (2)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漏传材料影响资格认定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上传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将以不诚信对待,影响个人信用。 2021届毕业生,在2021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将不予录用。博士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2.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自行核减招聘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公告、招聘系统及报名时邮箱,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招聘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河南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谭老师、王老师、黄老师0372—5365803(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均为百分制。博士学位及副高以上职称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工作在省卫健委的指导下由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医学类(岗位编码204)笔试内容为以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为主的医学知识;其他岗位(岗位编码205-214)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卫健委指导下,由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3:1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必须形成竞争。因笔试缺考形不成竞争者,核减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岗位,若因笔试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编号201-203面试形式为试讲及综合性考核。招聘岗位编号204-211,招聘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时间10-15分钟,应聘者试讲内容为本人所学专业本科教材内容,需要板书(不用课件)。212-21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本岗位因面试缺考形不成竞争,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无比例限制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才能录用(博士除外)。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名。 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到体检人选确定时,加试综合素质测定。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具有的特长、专长及应聘岗位应具有的基本素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通知体检人员,如出现进入体检名单个人放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名单,形不成竞争者,面试分数需高于本组平均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形不成竞争者,面试分数需高于本组平均分。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其工资待遇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372-5365958 点击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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