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编制外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招聘岗位 行政许可和登记岗位:此岗位招录1人,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审计类专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掌握基本的计算机与网络。主要从事许可登记信息整理汇总工作。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岗位:此岗位招录1人,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食品类专业或电子类专业。主要负责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工作协助检查、计算机软件运作等工作。 办公室岗位:此岗位招录1人,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外国语类专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掌握基本的计算机与网络。起草和修改报告、文稿,录入文字、复印文件及收发传真;电话接听、转接、记录、反馈;管理档案、通讯录等文件资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起至6月15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现场报名:应聘者持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前往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办公室报名(贵港市港北区建设中路97号),联系电话:0775-293959。 (二)面试和试工 本次招聘需进行面试和试工,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局组织面试和试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局根据报名条件、面试、试工结果,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本局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由本局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安排、学历和能力等情况,待遇面议。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干部标准发放。在本局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2939598。 点击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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