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吸引集聚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优秀青年人才,加快推动川汇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按照《川汇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川人才〔2021〕1号号)精神,结合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需求实际,现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3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一流学科专业)。 二、岗位需求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川汇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 三、报名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川汇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所需材料:《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网上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7日17:00;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的,将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chqzcyz@163.com(邮件标题为人才引进+姓名+联系电话),并拨打电话(区人社局0394-8568569)确认。待资格审查合格后,面试时带原件进行核对。 3.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27日9:00—17:00; 报名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人社局服务大厅(川汇区西大街1号)。 4.资格审查:区委人才办和区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本人。 (二)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报名,取消引进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3.报考人员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和报名电话; 4.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审查结果发送电子邮箱(或电话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初步筛选 1.按照学历优先、名校优先、专业对口、以用为本等原则,以不超过1:3的比例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意向人选名单。如同岗位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相同人员多时,可先进行笔试考试,按1:3比例进入综合测评环节。 2.意向人选确定原则:①优先选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次选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②按照清华、北大等名校人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人才,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人才的顺序进行选择(国外高校可参照“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中相当层次的国内高校进行排序)。③选择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相符或研究方向最贴近的人员。④在同等条件下,对比荣誉奖项、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按综合能力高低进行选择。 六、综合测评 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测试等方式,综合评价意向人选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并在川汇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侧重于政治思想表现、档案材料进行审查把关。 八、公示聘用 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编制人事手续。 九、管理和待遇 1.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执行全区统一工资标准; 2.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员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被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4.教育类中原名师,3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2万元;教育类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名师,3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1万元。 本方案由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委人才办0394-8568756 报名电话:区人社局0394-8568569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 点击下载>>> 周口市川汇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1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2-22 13:17 , Processed in 0.122836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