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立山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立山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从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保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 位:窗口服务工作岗位 2.人 数:10人 3.人员身份:劳务派遣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3.招聘人员性别不限。具有鞍山本地户籍(含海城、台安、岫岩),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基本条件:报名者无色盲、色弱,无残疾、口吃、重听、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反应灵敏,吐字清楚。 5.能够较熟练操作电脑。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参照),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告 招聘公告于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lisha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包含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将所需材料送至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考试报名窗口。 3.报名地址: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178号。 4.报名材料: (1)《立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填写并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公安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或人事档案中能够证明学历的学籍、毕业生登记表等;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验证有效期内)。 注意事项:《报名表》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整个招聘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立山区政府网站公告,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部门联络,因个人原因,没参加相关招考环节,视同自愿放弃。 (三)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告,公告于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发布,http://www.lishan.gov.cn。 面试环节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末位成绩并列者,则计算所有面试考官平均分,高者录取。 (四)体检 根据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同一报考岗位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考核。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七)签订合同 录用考生统一与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由用人单位上报考核结果至主管部门进行审议。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择合同期内考核合格者优先与派遣公司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派遣公司予以解聘。 (八)福利与待遇 工资285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立兴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五、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联系电话:0412-8772026 附件:报名表 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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