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 石门县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招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石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教师岗位(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5日(8:30-12:00、14:30-17:00)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图书室(门卫室旁) 4.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按提示操作,用A4纸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后,点击“证书验证”查询后,用A4纸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⑤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网址http://www.hnyycs.org/,其他省发证的查其官网,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⑥专业课教师未提供教师资格证者,必须提交相应的技能等级证。 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能低于2:1,否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7.领取准考证:2021年8月6日15:00- 17:00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领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湘北职专医卫专业课教师岗位只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 1.笔试 (1)考试形式: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90分钟。 (2)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7日8∶30--10∶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4)成绩公示:2021年8月7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示笔试成绩。参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8月9日8: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2021年8月10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考生自行查询是否入围,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试讲(微型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总成绩低于60分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连同拟聘人员档案经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批登记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人大、政协、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 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规定及说明 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应试人员必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应试人员,应主动提前报备,并提供考试当日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考;其他应试人员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考。现场报名及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5323350(石门县教育局)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532796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监组) 0736-5329249(石门县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1.石门县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及条件一览表(第二批) 石门县教育局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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