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暨康复医院是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公立、公益、综合性的康复服务机构,主要承担医疗、教育、社会、职业等康复服务。中心以“大康复,小综合”的发展方向,采取“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医康结合,以医养康,购买服务”的办法运营。内设科室肢体、脑瘫康复科、智力障碍/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科、内科、儿科、骨关节科、神经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心理科、放射科、药械科等。为了进一步完善内设科室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计11名,其中康复治疗师3名,康复教师3名,视功能康复师1名,放射技师1名,检验医生1名,彩超医生1名,临床医生1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下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素质、思想品德;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胜任临床岗位工作;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六)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康复治疗师岗位: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具有康复治疗技术资格证,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康复学、康复治疗技术、运动康复学、康复工程等康复相关专业; 2.康复教师岗位: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具有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或师范类院校等相关专业; 3.医生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康复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4.视功能康复师岗位: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具有眼视光技术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眼视光技术或社区管理与服务等相关专业; 5.放射技师岗位: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具有放射技术资格证,医学影像学等相关专业; 6.检验医生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检验技术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学检验学等相关专业; 7.彩超医生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学影像学等相关专业;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如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学历要求可放宽。在同等条件下,职称高,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共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9日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主要采取电话和邮箱报名的方式 报名邮箱: xamcjrkfzx@126.com 报名电话:0482-8201238 应聘者可拨打联系电话,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版发给工作人员或者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本人一寸照片1张(无底色要求)。 (2)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相关信息。凡不如实填写报名表的,一律取消资格。凡因报名表所填内容不准确、不清晰或者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聘用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本方案和面试工作相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面试时间及地点,应聘者凭借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1.面试合格进入体检范围的拟聘人员,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有关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需在面试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1)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七)补充聘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聘用。补充聘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工资及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聘用人员岗位管理实施方案》(兴残康复字〔2020〕45号)标准执行,与公立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 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接受兴安盟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委会、残联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 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予关注。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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