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数量 聘用制检务辅助人员3名,岗位设置为:行政工作岗位2名,法律工作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素养;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4.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学以及法学等相关专业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法律工作经验的;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在各级媒体发表过文章的;有文体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检务辅助工作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8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政审、试用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获奖证书、资质证书、代表作品、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1张。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并打包发送至邮箱:dxjcy7684162@163.com。 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原件一同备齐待查)到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东兴市人民检察院三楼政治部,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交材料。 邮寄报名: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至: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资格审查:我院将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当天应聘者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备齐待查。由我院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考核,其中笔试测试文书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具体内容为根据给定材料撰写一篇申论文章。 注意事项:根据东兴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者入院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查看健康码;如14天内有广西区外旅居史,请及时告知政治部人员。 (三)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时拟聘用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试用2个月。期满视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实行合同制聘用制度。聘用人员与东兴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正式聘用后工资另定,并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五险一金”;依法享有国家规定节假日,实行考核制度并有相应绩效奖励;享受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差旅补贴。 联系方式: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编538199),联系电话:0770—7687743,邮箱dxjcy7684162@163.com。 本简章由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4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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