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7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17名为“乡属村用”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给予公告。 一、基本情况 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县结核病防治所等20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77名(招聘职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以附件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六)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 (七)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明细详见附件1、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8月12日至2003年8月11日期间出生)。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8月12日至2003年8月11日期间出生)。18周岁及以上,50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8月12日至2003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五、招聘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条件,报名后请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国家、海南省有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发布招聘公告 时间:2021年8月11日—8月17日,共7天。 招聘信息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点击报名网址登陆“陵水黎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乡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7cf2ZhzHvasqQPMm32StzK8ZQkUJkR5%2FkHF0cMB7fsLKQ0Op7Q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9时至8月24日17时,系统将于8月24日17时关闭。 4.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应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其中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其他所需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5.资料上传: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应聘人员须填写《陵水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需下载附件3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上传图片,原件备验);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4)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5)毕业证、学位证(如有);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盖章的同意报名证明; (8)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用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7.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8月24日12时(报名最后一天)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或者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8月24日17时(报名最后一天)准时关闭,2021年8月24日12时(报名最后一天)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不通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8.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考《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报名阶段,如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现变更为现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则予以认定该专业符合现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 9.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结束后,随时关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复审须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相应原件进行复审。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待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自主选岗。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每名拟聘用人员只能选岗一次、一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择岗后不能再更改。不按时参加选岗或自愿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空缺岗位的,已选岗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递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递补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告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新聘用人员为2021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按聘用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拨付渠道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乡属村用”人员在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3年,返回乡镇卫生院后,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21年8月1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陵水县户籍是指在2021年8月1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陵水县的人员;陵水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陵水县的人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联系电话:0898-83323213(陵水县卫健委)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陵水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乡属村用).xls 附件3:陵水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4:陵水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6: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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