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特面向社会聘请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中:保洁员1名、食堂后勤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必须符合《定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6.完全失地农民; 7.随军家属; 8.贫困家庭劳动力; 9.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保洁人员1名,女性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食堂后勤人员(其中主厨1名,勤杂人员1名),男女不限,熟练掌握烹饪知识和烹饪技术者优先。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 8月10日至2021年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定安县财政局三楼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2.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 3.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录用 1.由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试;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经县人社局审批、出具用工通知书给本人后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县财政局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定安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保。 未尽事宜由定安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张文 陆琼玉 电话:0898-63831015 附件:定安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定安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列表: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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