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现将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期限、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纳 1、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对见习期间的见习青年按规定发放每人每月1600元生活补贴。 3、见习单位须为见习人员购买85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二、就业见习人员对象及范围 1、见习对象。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同时应符合见习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 2、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范围为:在吕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中职学校的毕业生以及市外柳林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未参加过就业见习计划),且在柳林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政府大楼1050室)办理了档案代理手续。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需为柳林户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9月30日。 三、疫情防控安排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为切实保障青年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成立青年就业见习报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措施 落实服务场所防控要求。加强室内卫生清洁。加强日常防护消毒。加强进出登记管理。配备必要防护物资。强化报名现场防控管理。实施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原则上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落实人员限流措施。加强现场巡查力度。做好疫情应急处理机制。 四、见习活动安排 (一)见习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2、报名地点:柳林县行政审批大厅人社局窗口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 (1)《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1); (2)《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份(主页及本人页); (5)人事代理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7)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照一张(背面须写姓名); (8)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城乡失业青年需提供: (1)《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1)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主页及本人页); (5)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显示为失业状态)。 4、进行资格审查。 (二)供需对接 申请见习的未就业青年与见习单位进行供需对接。 (三)确定见习人员 各用人单位通过对接初步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报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县政府大楼1050室)。 (四)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各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报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附件1:《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附件2:《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5-2-5 12:02 , Processed in 0.065222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