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我院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 (二)符合人才招聘条件,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年龄。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四、招聘程序 01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澜沧县妇幼保健院七楼行政办公室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879-7222483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交纸质个人应聘简历至澜沧县妇幼保健院七楼行政办公室人事管理科报名登记。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电子版个人简历及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邮件至医院信箱(lcxfybjy@vip.sina.com),或发传真至院人事管理科0879-7222483。填报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02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由人事管理科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 03 (三)招聘考试 招聘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理论考试需达到合格要求后,方可进入技能考试,两项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04 (四)招聘面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要求。根据三项成绩总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05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医疗岗位属于特殊行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乙肝病原携带者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可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仍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均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06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澜沧县妇幼保健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01 (一)用工方式 被录用人员采取见习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01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其待遇按澜沧县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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