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员相关要求 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办公室综合工作人员6人,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5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正式聘用。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止,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16楼1603室,联系方式:0770-2832980。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发送至市乡村振兴局邮箱fc2821825@163.com。 3.资格审查。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筛选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确定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我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 5.通过面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试用期。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7.工资待遇:本科学历基本月工资3000元,大专学历基本月工资2900元,均含五险一金,食宿费用自理(有饭堂)。年度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表现核发。 点击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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