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需求,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决定2021年度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9日至2003年9月9日期间出生);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曾经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10.防城港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或辞职未满两周年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4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警务辅助人员将根据日常表现及工作年限进行层级晋升,工资待遇随层级晋升增加。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9月9日起,可通过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广西防城港公安局网站(http://gaj.fcgs.gov.cn/)查阅招聘简章及《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9月24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0770-6126282,联系人:韦警官; 0770-6126281,联系人:刘警官。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大楼727室辅警办)。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送电子材料信息和现场认证方式进行报名。先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随后携原件到防城港市公安局政治部进行现场认证。报考人员可通过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广西防城港公安局网站(http://gaj.fcgs.gov.cn/)自行下载《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填写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fcgzzbrszp@163.com,填报电子版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防城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政治部727室进行现场认证,资格审查需携带纸质《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贴好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及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佩戴口罩并提供个人健康绿码。 4.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 待定(视天气情况及工作安排而定)。 2.体能测评地点 防城港市公安局体育场(具体地点视工作安排而定)。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并当场签订体测承诺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凡是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测评当天不能出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凭证的不得参加测评。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评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男子组
女子组
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三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笔试 1.笔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笔试环节的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待定,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 3.笔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面试 1.面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本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时须摘下口罩。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如招聘期间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缺额或者新增员额,市公安局可按照考试成绩从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中直接补录。 七、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防城港市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的流程和规定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因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市公安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防城港公安局网站(http://gaj.fcg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职位空缺情况进行递补。 (二)聘用 1.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资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待遇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3.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的可以考虑续聘。 九、从候录库中聘用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纳入防城港市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市公安局结合本局其他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可将候录库人员聘用为防城港市公安局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待遇。进入候录库后的时效性和具体人员调配情况,由市公安局根据一定时期内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所需人员等情况决定。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城港市公安局将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市公安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1.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2. 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 3. 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防城港市公安局 2021年9月9日 附件1: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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