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咸安区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4)招聘医师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护士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它岗位年龄详见《岗位一览表》。 (5)2018年及以前毕业报考医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持有医师资格证书,2021年以前毕业报考护士岗位的应聘人员应持有护士资格证书。 (6)报考人员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师/护士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应届毕业生截至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咸安区政府网站、咸安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7日。 2.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并同个人简历发至用人单位邮箱地址区中医医院邮箱394666619@qq.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报名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简历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1.由区卫健局统筹,咸安区中医医院组织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本科学历岗位须达到1:2及以上;专科学历岗位须达到1:3及以上,若紧缺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1:2比例开考。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的比例确定,特殊岗位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可按1:1比例确定。 2、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方式:护理岗位面试为基础护理技能考核;其他岗位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业务能力和技术操作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特殊岗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总成绩计算 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安区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学历高者优先。 3.应届毕业生优先;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拟引进人选。 2.考察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考察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岗位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中医医院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新招聘的人员签订医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考试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行程码(微信小程序搜索“通信行程卡”获取本人14天内行程轨迹,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中有关事项由咸安区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5-8388788 咸安区中医医院 2021年9月10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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