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24人,其中,12个镇街道各1人;10个社区各1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2人。 岗位要求: 1、对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进行入户走访调查、邻里访问、咨询评估、形成调查情况报告等; 2、承担鞍山市城乡困难户救助帮扶平台的数据采集、信息录入、维护与应用等信息管理服务工作; 3、统计报表、档案整理、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 二、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所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为台安县;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年龄要求:在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分配 1、岗位(一)人数:12名,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人员。 (1)韭菜台镇民政办1名;(2)高力房镇民政办1名;(3)黄沙坨镇民政办1名; (4)新开河镇民政办1名;(5)富家镇民政办1名;(6)新台镇民政办1名; (7)达牛镇民政办1名;(8)西佛镇民政办1名;(9)桓洞镇民政办1名; (10)桑林镇民政办1名;(11)台东街道民政办1名(12)八角台街道民政办1名 2、岗位(二)人数:10名,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人员。 (1)台东街道—龙城社区1名;(2)台东街道—么路社区1名;(3)台东街道—和平社区1名; (4)台东街道—南郊社区1名;(5)台东街道—团结社区1名;(6)八角台街道—工人村社区1名; (7)八角台街道—北郊社区1名;(8)八角台街道—庆南社区1名;(9)八角台街道—西郊社区1名;(10)高力房镇—华油社区1名。 3、岗位(三)人数:2名,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人员。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2名。 优先条件: 1、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者、具有基层社会救助工经验的人员。 2、对具有优先条件人员在笔试成绩予以加分,加分标准:退役军人加10分;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加10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者加10分;具有基层社会救助工经验者加10分。 四、用工方式、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按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分配上岗,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薪资待遇月应发工资/人/月 (含个人缴纳的保险及公积金)2600元,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四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16:00。 3、报名地点:鞍山博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台安县圣莫丽湾幼儿园南侧门市)。 4、咨询电话: 吴女士15942250005/13604911887,张女士15242227735,左女士18241231700,杨女士18840772256。报名时要主动加入微信群,而后通知以微信的方式发布。 5、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退役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一份;其他工作证明一份。 6、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听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注意事项:由于疫情原因,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供行程码及接种疫苗凭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同时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通信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报名费(含考务费): 100元/人。 (二)笔试、面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者均有同等机会参加考试。笔试、面试试卷满分各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以笔试、面试综合得分高低排名为最终名次。 1、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考试内容请参考公务员历年试题等; 3、面试内容为综合性考察,如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等;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 1、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2、体检统一进行,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考察,对于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再递补。 政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4、身体状况不适宜开展工作人员; 5、其它劳动(聘用)纠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聘用 对通过政审和培训考察的,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且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问题查实后予以录用。 本次招聘信息以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解释。 附件:2021年鞍山市台安县人社局(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鞍山博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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