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招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招商招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有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务实创新,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灵活应变能力,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1年9月22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9月22日前取得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6.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有2年及以上招商从业经验者(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2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等二类应聘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28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30日17:00。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报名系统:嘉兴经开招聘系统。 4.报名办法:手机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网上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 5.报考人员在嘉兴经开招聘系统选择岗位报名(未在浙里办注册的报考人员,需先注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6.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对不到规定比例的相近岗位进行合并,确定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www.kfrl.com)。 7.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含免笔试人员)不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不进行笔试,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及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3),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笔试确定面试对象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2.考察: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按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下属国有企业签订2年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若有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也可空缺。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健康码”和“行程卡”应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人员第一年考核合格年收入不低于17万元,第二年起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年收入不低于20万元。聘用人员在嘉兴市区无住房的,可入住人才公寓,三年内免租金。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0573-82290005、19957380890。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3: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网上报名二维码、个人健康申报表.doc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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