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港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土建类或消防相关专业类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应聘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能够提供相应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拿到毕业证后再签约);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含)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2021年9月30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港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直接到港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12室)报名(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港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发送到港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邮箱(js4330260@163.com)。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一)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 (二)按规定缴纳五险。 (三)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人员标准发放。 (四)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其它事项 (一)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与港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签订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港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4330260。 点击下载>>> 贵港市港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6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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