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城镇新增就业”高质量考核指标水平,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关于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通知》(亭人社〔2021〕62号)文件精神,拟招聘一批村居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盐东镇管辖区域内14个村居委会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公益性岗位,共招聘29人。(详见附件1:盐东镇村居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设置明细及招聘地点)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月),缴纳五险。年龄偏大者,经本人同意不缴纳五险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资格条件 经亭湖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11月19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为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各村居委会,报名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1。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用人单位的一个岗位,且报名者只能在户籍所在村(居)报名; 3、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退伍证》等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聘用 (一)核查。各用人单位将报名人员信息报盐东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盐东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名单报区人社局进行就困身份核查; (二)面试。由各村居党组成员及群众代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集中对通过就困身份核查的报名者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亭湖区就业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村居现场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后正式录用。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东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515—68551309 七、监督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纪检办电话:0515-68866512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办理录用手续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附件:盐东镇村居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设置明细及招聘地点.xlsx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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