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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实验中学赴高校招聘公告

2021-12-3 17:44|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461| 评论: 0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 ...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2021〕13号)精神,顺利开展贺州市实验中学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贺州市实验中学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贺州市实验中学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贺州市实验中学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原则上为2022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考的,本、硕专业均应符合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22日至2003年12月22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5. 自愿在贺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服务5年。

(二)职位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每场招聘前,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等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除广西师范大学之外其它高校的考生,应参加网络报名,以便考生到广西师范大学参加资格复审及笔、面试时,统一组织进校(按高校防疫要求,广西师范大学之外其它高校的考生必须由招聘组织单位检查考生防疫情况,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进校)。

(1)网络报名。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6日17:00。报考人员将《贺州市实验中学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所报考的实验中学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计划表》。招聘单位将按照《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上午8:30至11:00。地点为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2. 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21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1)《贺州市实验中学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诚信承诺书》。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招聘单位核验,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同时已签定的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5:30-16: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笔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职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现场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个章节内容撰写教案(如初中语文教师职位,测试范围为初中语文教材全套,使用教材的版本见附件7)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确有必要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并且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23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以及对试讲内容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运用、双边活动情况、语言教态、教学时间控制以及板书设计等。

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后,允许考生备课10分钟,然后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2022年7月上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贺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 考察。考察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后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考录招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入编报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防疫要求

1.根据属地疾控部门要求,本次招聘会仅限来自疫情等级为低风险地区的毕业生参会。严禁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省份的人员参加(以行程卡显示为准)。

2.广西区外高校毕业生需持离开旅居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达桂林后再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共两次核酸检测);进校前3-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后回到广西区内的人员,需持面试前48小时内在广西区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达桂林后再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共两次核酸检测);面试前14天内无广西区外旅居史的人员(桂林市外旅居史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桂林市人员参会不需要提供核酸检测)。请参加招聘的毕业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

3.招聘会期间,参会人员必须提供健康绿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桂林市外旅居史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校。广西师范大学校之外的高校参加招聘会人员全部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东门集中后由招聘会主办单位审核后组织进校(集中审核进校时间为12月22日上午8:00-9:00,23日上午8:00-8:30)。

4.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自觉接受校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招聘会结束后,按照要求及时离校,不允许在校园私自逗留。

入校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核验,毕业生需现场出示广西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参会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要求纸质版,一式一份),并配合检测体温,刷身份证进行入场。

以上核验及检测均符合要求后放行入校。

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会相关安排,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请保持关注。

五、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

0774—5686001(贺州市实验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9567(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贺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日

附件1:贺州市实验中学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贺州市实验中学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表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 核心课程证明.doc

附件5: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7:贺州市实验中学使用教师版本.doc

附件8:参加招聘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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