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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人|海南临高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1-12-27 15:18|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549|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解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推进临高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解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推进临高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琼人才局通〔2018〕9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琼卫人〔2018〕17号)精神和临高县招才引智活动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在编制可控范围内,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共19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74名(含“县属乡用”4名),县中医院34名(含“县属乡用”4名),县妇幼保健院6名,基层卫生院76名(含“乡属村用”21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适应卫生医疗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因医疗事故受过处罚的;

(9)临高县在编在岗人员。

5.其它省、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岗位资格条件:须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取得医学类执业医师职称及以上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3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2.县妇幼保健院岗位资格条件:须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取得医学类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3.镇级卫生院岗位资格条件:须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取得医学类执业助理医师(不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4.县级医院“县属乡用”和镇级卫生院“乡属村用”岗位资格条件:须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取得医学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5.报考的各类人员中,原已交缴社保费(五项保险)直至退休年龄满足15年以上的,年龄也可放宽,但至退休年龄须满足8年以上的服务期(以报名时查阅交缴社保费信息及出生时间为准)。

(三)无限期接受举报有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一旦查实,即使聘用也可以解聘。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方式招聘。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中级职称及以上岗位的组织考核招聘;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执业医师岗位、县妇幼保健院、“县属乡用”、镇级卫生院(乡属村用)岗位的以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一)考试招聘

考试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60%;面试占综合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进行笔试,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2.面试。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按按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分数线高者确定体检对象,笔试、面试分数均一致时,以职称、学历高低确定,职称、学历也相同时需进行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

(二)考核招聘

应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中级职称及以上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经报名及资格初审后,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待复审通过后,参加考核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采用面试方式组织考核招聘工作,择优聘用。

四、招聘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从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1月3日,共8天。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链接: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660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待定),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2MB):

(1)《临高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3,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3)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详见附件1);

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7)县级社保中心打印的交缴社保费(盖章)清单;

(8)其它省,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月1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1月10日17时准时关闭,2022年1月1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738902)

5.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面试人员提供的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社保清单及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不全、相关信息不符、未按时间提供材料及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60%;面试占综合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理论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3.考核招聘:应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中级职称及以上岗位的考核程序明确后,再将考核方案重新报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另行通知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根据体检结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拟聘用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和管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其中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有工作经历且缴纳社保费连续6个月以上者,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时间的不允许调动。

“县属乡用”和“乡属村用”人员,其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定向到报考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服务期均为3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县属乡用”人员,3年内必须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服务期满后,择优轮岗回用人单位工作,否则予以解聘。擅自辞职、离职、无故旷工十五天以上的,予以解聘,办理出编手续,并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七)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聘用人员列入县财政事业差额编制管理;县妇幼保健院、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含“乡属村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县属乡用”人员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间,享受所服务乡镇卫生院职工同等绩效工资和福利,基本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等由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保障,轮岗回原单位工作后,转为差额编制管理。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每个竞聘者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负责,严肃纪律,精心组织,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有关单位及参与招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此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即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者,不得参与此次招聘的相关工作。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其它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98-28280317(临高县卫健委组织人事室)

监督电话:0898-28285649(临高县纪监委信访室)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738902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1:临高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临高县2021年公开招聘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临高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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