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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朔州市平鲁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1-12-28 18:06|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67| 评论: 0

摘要: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加强招才引智工作,进一步深化省校合作,推进“12大基地”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 ...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加强招才引智工作,进一步深化省校合作,推进“12大基地”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朔州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平鲁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平鲁区事业单位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计划

  本次为平鲁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6名(具体引进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6、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2020年毕业未就业),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所需对应岗位。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职人员。

  3、正在服现役的军人。

  4、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已经被录用或聘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引进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6、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引才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采取面谈+考核方式引进,不占16个引进岗位。

  硕士研究生按照引进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择优引进。

  (二)程序

  1、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szpinglu.gov.cn)。

  本次引进的各类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及地点)均在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http://www.szpinglu.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至12月28日24:00止。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止。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至12月29日16∶00。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电子版。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凡因报名信息不全、不实,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资格初审由平鲁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

  3、报名信息查询、修改和报名表打印

  报名人员要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并于2021年12月30日18:00前到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平鲁区2021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

  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1年12月28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1)面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不达65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引进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所有考生的最终成绩在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按1:1比例出现末位并列时增加面试一场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公告的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平鲁区2021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如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样增加面试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6、考核和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考核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2021年毕业生结合在校期间和毕业后表现进行综合考核。2019年、2020年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也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环节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在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环节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7、公示

  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经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七个工作日。

  8、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障政策。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医疗岗位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聘期内未取得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聘用期满后解除聘用。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要达到5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平鲁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统一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本次公开引进的相关信息均在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四)为确保此次公开引进工作客观公正,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平鲁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防疫要求。

  1、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彩色打印的绿色健康码(纸质版)及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通信行程卡(纸质版)。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面试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规定,必要时将对考试录用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监督电话:0349-12380-2-2

  点击下载>>>

  2021年平鲁区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021年平鲁区公开引进诚信报考承诺书

  2021年平鲁区公开引进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平鲁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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