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结合我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春季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江区公办乡镇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及计划
二、招考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政治思想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二)户籍要求:具有衢州市户籍(含衢州市生源)。非衢州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 1.配偶为衢江区户籍的; 2.报考者或其配偶在衢江区工作并在衢江区缴纳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上述户籍以2022年2月9日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2月9日。 (三)普通话要求: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四)教师资格要求:须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但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前不予转正,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的人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五)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要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6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目前在聘的衢江区合同制教师及储备员额教师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报考,包括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9日12:00。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报考时间内将《衢州市衢江区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岗位1或岗位2”。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以回复短信为准。若2月11日前未收到回复短信,请及时电话联系0570-8036313或18868083236。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核实报名资格。 (四)资格比选 1.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工作经历、教育教学业绩、获得奖项及荣誉等进行资格比选,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2.若报考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衢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衢江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并需进行技能展示。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 自动放弃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取消该考生下一年起三年内同类招考报名资格。 新聘用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 (三)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一般只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五)在本次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次招聘工作在区教育局派驻纪检组监督下进行。 (七)对报考条件等需要咨询的,请与衢江区教育局联系,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0570—8036313。 (八)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30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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