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8日至2004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二、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岗位简介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 扬州人才市场网(http://www.yzjob.net.cn/)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09:00—3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陆扬州人才市场网,下载并填写《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指定位置贴入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报名表需手写签名后扫描件与word版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491851326@qq.com),同步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材料扫描件。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编号+姓名。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相应网站公布。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将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于领取准考证当天主动交给工作人员。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考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两年,实行试用期,并享受相应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14-80978252。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4—85825023(工作日09:00—17:00) 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附件2: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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