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辅助力量,缓解基层公安民警的工作压力。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要求,经康定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30名(男性24名,女性6名)。招聘岗位为6名巡逻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限女性),24名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报考巡逻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限女性)岗位,需取得国民教育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岗位,需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对象户籍不限。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4年3月20日以后至2004年3月20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均含当日); 5.男性净身高1.75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重听、无口吃、无色弱、无纹身及传染性疾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的; 7.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开除军籍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初审前取得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 五、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周末)。 2.报名地点:康定市公安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836--2832292)。 3.报名者需提供材料: (1)考生在报名现场真实、准确地填写《康定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签订《承诺书》。 (2)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役士兵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1寸免冠近照3张。 (4)报名者须携带48小时内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提供健康码,并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若因考生填写个人信息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要求,应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需缴纳考务费50元;参加面试需缴纳考务费80元。 (二)资格初审 康定市公安局负责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 男性: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女性:100米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每项测试满分为25分。具体项目和分数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执行。 2.笔试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均纳入参加笔试范围。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名额,按考生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4.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体能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5.优先录取条件(加分事项) 公安英烈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警察院校毕业生,在考生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1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B照,且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所有涉及优先录取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在报名时一同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与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到康定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填写政审表,政审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市公安局对政审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拟确定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确定拟聘用人员,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康定市公安局对拟聘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或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的情形,用人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工资待遇 本次招考辅警人员待遇按照《康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定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者按照职位要求在报名现场进行身高测量,不合格者不予报名,合格者方可报名; 2.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24小时内确保电话畅通,若因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与市公安局政工科联系,如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务动态实时在康定正警事公众号发布,请广大考生实时关注康定正警事考务动态。 十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受市纪检(监察委)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康定市纪委监委:0836-2822602; 中共康定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36-2877013 本公告由康定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康定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3 11:21 , Processed in 0.089455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