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工作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灭火救援战斗岗位5人,从事灭火救援、演习演练、业务训练、保卫、勤务等相关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年龄要求: 18至26周岁(1996年5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2)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体检标准(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裸眼或矫正视力正常、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文身、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 5.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应聘者年龄及身体条件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 7.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 8.体育方面特长生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予以优先录用。 (3)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及福利待遇 (1)工作时间: 上岗后接受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每月休息7天),工作满1年后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按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等。 (2)福利待遇: 1.工作期间生活实行供给制,按规定发放洗漱用品、服装、被褥、鞋帽等,无须缴纳伙食费。 2.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按个人意愿加入单位工会组织,消防战斗员年综合收入不低于9.5万元。 3.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表现优异者,工作满三年吸收入党,可参加省、市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认证;同时也可以参与由单位提供的学习及消防职业相关证书考取机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5月8日 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庆元县香蕈路170号) 联系人:王站长:13646889119(522599) 李副站长:18867800113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填写《应聘报名表》(附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退伍证(仅限退役军人)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逾期不受理。 五、考试内容 (1)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测试内容:3000米、100米徒手跑、单杠引体向上,其中,3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0米徒手跑占体能成绩30%,单杠引体向上占体能成绩30%,详见下表。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录用流程 (1)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保存好发票待正式录用后由大队报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具体由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或有放弃体检、考察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总成绩通知递补人员。 (2)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4月22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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