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招录若干名辅助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2004年3月31日之前,1987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政法部门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凡身体条件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情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资格审查单位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及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国民教育序列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应聘到岗后形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上述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3月31日前。 二、考试及录用程序 1.考试。包括笔试、速录测试、面试。 2.体检及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录名单后,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人员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工资待遇参照参考《2021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和《2021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中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执行。 2.在招录过程中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经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表中所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留意短信或电话,确保联系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的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结果、青城码绿码、国务院大数据行程卡。 5.咨询电话: 代理机构:0471-3292122(工作日) 法院:0471-5277443、0471-527701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6.简历投递邮箱:xuanliu@huaxun.ink(代理机构)shqrmfy2014@163.com(法院) 注意:简历需要一式两份,两个邮箱均需发送 联系地址: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区7号楼2层(代理机构)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7号赛罕区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5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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