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常州市户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2年4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czks.czrsj.cn:8001)。 报名、上传照片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00—5月19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考试。 4.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及时联系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如因错过报名截止时间造成的报名、上传照片、审核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上另行公告。 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生凭身份证号可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事宜将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三、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19-86619597 监督电话:0519-85682011 四、其他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解释。 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2022年4月29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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