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医共体总院市级各分院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强化市级各分院建设发展人才支撑,根据《神木市全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级各分院人员配备实际情况,现拟通过公开考试方式为市医共体总院市级分院招聘(院聘)专业技术人员225名,并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本科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5月13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神木市医共体总院市级分院(院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 2.曾被开除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行为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于报名起始之日5日前在神木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sxsm.gov.cn)、神木新闻网(网址www.sxsm.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00:00至2022年5月20日24:00。 报名网站:神木新闻网 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试。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两个以上岗位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与公告要求相符,确保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报考者的照片、年龄、户籍、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8日8:00至5月21日12:00 报考者可于资格审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最低为1:2,若未达到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于5月26日8:00至5月28日24:00期间登录神木市新闻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五)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全部纳入健康管理,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肌痛、腹泻、鼻塞、流涕、结膜炎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本人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报告,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排查就诊。 榆林市外居住的考生,请至少提前3天返回神木,返神之前须进行核酸检测。返神3日内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考前14日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和国内重点地区的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纸质证明、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健康状况登记表(见附件3)。现场测体温正常且无其他不适或者异常状况的,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前,若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1.护理岗位 (1)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 笔试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预计于6月上旬公布,报考者可登录神木新闻网查询。 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复审)。参加同一岗位笔试者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资料将在神木新闻网通知。 (2)面试 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其他岗位 (1)考试形式:笔试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 (3)试卷分值:100分 (4)笔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成绩公布:考试成绩预计于6月上旬公布,报考者可登录神木新闻网查询。 (7)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复审)。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足或等于1:1时,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资料将在神木新闻网通知。 (七)体检及考察 护理岗位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付。 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市医共体总院市级分院院聘人员。 (二)所聘人员与医共体总院各分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三)所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各分院现有院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人员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笔试后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912-8335525 0912-8511538 附件:1.神木市医共体总院市级分院(院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022年神木市医共体总院市级分院 (院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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