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公告
2017年海南省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适应定安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需要,确保提供更加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受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派遣至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海南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房地产类、国土资源管理类、测绘地理信息类、法律实务类、财务会计类专业。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日以后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有驾驶证的优先考虑。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至8月8日,每天8:30-11:30,14:30-17:00。 2、报名方法: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电子扫面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工作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76401115@qq.com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经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接到参加笔试通知。 (三)选拔方式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招聘小组将对笔试和面试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组织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等方面。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经体检,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等额递补。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人事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手续 1、考察无违纪事实符合条件的体检合格人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经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研究决定同意聘用的人员,将与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2个月,派遣至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二年一聘,二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二)工资待遇 1、正式聘用工资为2992元/月(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费用)。 2、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特别说明 咨询电话:13518003299 点击下载附件:附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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