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1名公告
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招聘出租屋管理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16日讯: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年龄为25周岁(含)以上,40周岁以下男性; 2.身体健康; 3.政治思想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4.具有广州市户籍; 5.同等条件下,具有部队复员军人、有出租屋管理员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龙津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龙津东路欧家园62号) 联系人:温小姐,联系电话:81866319。 4.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提交身份证、工作证或失业证、计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面试 1.面试由街道统一组织。 2.面试时间:电话通知到个人。 3.面试地点:龙津街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体检 体检由本人自行前往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 四、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 五、确定人选 政审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六、聘用 确认录用者,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龙津街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荔湾区龙津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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