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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原市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2-6-16 17:28|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472| 评论: 0

摘要: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固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办法》《固原市市直机 ...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固原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办法》《固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职位(27个单位,共计47个名额)。详见《固原市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市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参公人员。

公务员身份人员既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也可以报考参公人员职位;参公单位中按照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除可以报考参公单位职位外,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具有招录机关(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经历,其中选调生具有招录机关(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录用文件下发后到招录机关(单位)报到之日;

(4)通过调任、军队转业安置、单位参公过渡等形式取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人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时间;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可登录固原党建网(www.nxgydj.gov.cn)查询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

公开遴选可由报考者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9:00至6月24日(星期五)18:30,共计5天。

(四)报名程序

1.组织推荐。报考者填写并打印《固原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份,上面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附带1张一寸彩色照片(须在照片后署名以备办准考证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审核盖章。在规定时间内,到遴选机关报名点报名并提交《报名推荐表》及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提交《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考,逾期不再补报。

各职位的专业要求,可参阅《固原市202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报考者在报名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遴选机关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本次公开遴选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市公务员局将对遴选职位进行裁减或取消,并于报名结束后在固原党建网公布职位裁减及取消情况。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其他职位。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到遴选机关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在固原党建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名次及合格分数线。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笔试阅卷完成后,市公务员局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分机关、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遴选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因特殊原因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局研究同意,可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一)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

(二)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按通过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面试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资格复审完成后,市公务员局将通过固原党建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各遴选机关根据面试工作方案将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通知到参加面试人员本人。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内,因故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组织

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按照面试工作方案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三)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当天,市公务员局通过固原党建网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加权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工作结束后,市公务员局通过固原党建网公布报考者考试总成绩。

八、组织考察

(一)考察工作方案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制定,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具体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局会同各遴选机关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2:1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评分(满分150分),并计算出每名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得分=考试总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

综合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向市公务员局报告报考者综合得分,市公务员局在固原党建网公布考生综合得分。

九、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一)体检

遴选机关党委(党组)根据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在市公务员局指定的医疗机构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空缺职位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公示

拟转任人员名单经遴选机关研究确定报市公务员局审核后,在固原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经市委编委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空缺职位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二)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进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自治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考者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4-2088945

附件:

1.固原市2022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固原市2022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样表)

3.固原市2022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汇总表

4.固原市2022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固原市公务员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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