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根据《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民人社发〔2022〕43号)精神,民乐县教育系统计划招聘3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幼儿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民乐县生源(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已就业人员,不在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民乐县生源(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领取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一方为民乐户籍,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参加招聘; 5.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及相近相关专业; 6.具有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时人员管理。 2.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3.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4.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待遇由用人单位和招聘人员协商确定,未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大学生自主择业。 四、组织报名 有招聘意愿的毕业生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民乐县2022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资格审核表》3份、2寸蓝底免冠照4张,到民乐县教育局人事人才股314办公室咨询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 武老师 18193662399 五、组织招聘 报名结束后,按照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推荐,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后与相关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并上报人社局备案。 附件:民乐县2022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资格审核表 民乐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查看下载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查看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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