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经请示黑河市政府同意,黑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60名,其中辅警01岗位120名、辅警02岗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留置看护岗1:120名。 留置看护岗2:40名。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岗位为从事留置场所戒护任务的辅警。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开展工作,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河市直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和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黑河行政区域户籍; (四)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1日之后至2004年7月31日之前出生,含当日); (五)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六)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见附件); (七)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聘用,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方式,通过2022年黑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址:https://hhga.zhaopin.com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报考人员在2022年7月21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电子版照片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线上资格审查结果。市公安局将实时组织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取消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 2.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笔试、面试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笔试、面试通知。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知识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8月上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方式及有关事宜以发布通知为准。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如达不到2倍比例,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线上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具体考试时间、方式及有关事宜以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为准。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能测评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多者优先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若无优先聘用情形,按党员优先,同是党员的,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按出生日期排序)。 2.体能测评按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 3.体能测评名单、时间、地点在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4.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向监督人员当场提出,事后提出不予受理;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当场当次进行,事后不予复试。 (四)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见附件)执行,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自费缴纳。 3.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在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市公安局组织异议考生到上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五)考察 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 市公安局组成考察组通过社区、学校、辖区派出所、原工作单位等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七)递补规则 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或现场资格确认、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经黑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招聘程序,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有效期自成绩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七、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被招聘人员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被招聘人员每月工资为2330元(含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缴纳四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配发服装、标识等。 八、有关说明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发布的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任何组织及个人假借公安机关名义的招聘行为与公安机关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严格按照黑河市、爱辉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参考考生关注相关政策,合理安排行程,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体检等各个环节的应聘人员均须提交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黑龙江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体温和健康通行码正常方可进入招聘场地,未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参加考试。为避免人群聚集,以上招聘现场将控制人员数量,请应聘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因疫情防控需要,招聘单位调整招聘时间的,以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 本公告由黑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6-2655098。 附件:1.《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黑河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0日 附件1: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doc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2-31 00:13 , Processed in 0.07043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