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2年招生计划,按照紧缺教师岗位需求,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同意,我校现面向全市各乡镇中心学校公开选聘在职在编教师,现将有关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选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选聘对象及岗位人数 (一)选聘对象 文山市各乡镇中心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聘岗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5.具备选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的相应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含试用期满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高中及初中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高中教师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任教小学学段的可以报考小学及以上学段岗位,任教初中学段的不得报考小学学段岗位。任教学科近5年以来学年教学成绩至少有50%(四舍五入计算)的年限超过全市乡镇(含街道)总平均分;非统测科目可不受成绩规定的限制(如音乐、体育、美术等有关学科);任教多个学科的,报名时提供任意其中一个科目的成绩即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以教师五年内实际参加统测的年限为准来提供成绩。 4.所有岗位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即1987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如成绩突出,获州、市和乡镇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获州、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市级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等荣誉称号的可放宽年龄至45岁以下(即1977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2021年县管校聘通过派遣和考试流动的教师。 2.截止2022年8月31日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的在职在编教师。 3.从外县调入我市不满三年的教师。 4.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一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考,将取消报考资格,一经报考,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缺考。 (二)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选聘不接受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请到文山学院文贤楼511室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文山市2022年城区(街道)中小学公开选聘报名表》2份; 2.教师资格证和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者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选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天进行公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考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10日下午14:30-17:30;面试时间:2022年8月11日下午14:30-17:30。 2.考试内容及方式:高中部考试方式为面试,初中和小学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学科教学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综合成绩按百分制由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用。 4.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11:00前到文山学院文贤楼511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安排的为准。 (五)确定拟聘任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学校根据各岗位的选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拟聘。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选聘程序。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各选聘学校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进入拟聘的人员,必须完成本学年全部教学工作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五、选聘纪律与监督 1.文山市第十三中学(文院附中附小)在选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选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选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2.公开选聘过程中,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选聘单位和选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4.此次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 文山市委教育工委:0876-2143323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6-2143340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笔试及后续选聘环节均需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选聘流程带来不便。 七、联系方式 (小学)王老师18008760736 (初中)马老师13887532449 (高中)陈老师18087608731 沈老师18788494072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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