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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30人) ...

2022-9-22 10:56|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45| 评论: 0

摘要: 为加快推进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事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强我县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解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人员严重不足问题,进一步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经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研 ...

 为加快推进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事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强我县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解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人员严重不足问题,进一步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经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其中检验人员20人,辅助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不核定事业编制,由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共计招聘合同制检验及辅助人员3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表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1日--2004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2年9月21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学历要求为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要求)。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考生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考生报名申报依据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均为2022年9月21日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5日13:00。

2.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发至邮箱ygy2518@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审查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请及时关注。

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3.公告网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伊通卫生健康局”

4.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 注意事项: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四、考试方式

(一)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核方式:采取无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即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方具备拟聘用资格。

2.面试成绩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三)考试时间: 9月28日(星期三)9:00

考试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楼会议室

(四)考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相关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六、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不符合招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拟聘用人员体检工作由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在规定时间及规定地点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出现违反工作纪律、失职、失责,一经核实予以解聘。

十、工资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含“五险”)。所有新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标准发放。

十一、政策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434-4221792(8:30-16:00)

其余时间:15004425926 13844498883   15144468858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1:《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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