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立唐山市不动产登记路北大厅的人员配备需求,经路北区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唐山市路北区常住户籍(应于本次招聘发布之前取得);(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8日至2002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能够胜任岗位要求;(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处罚的,有吸毒、涉毒违法记录的;(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学院路与国安街交叉口西行20米)三层大会议室,咨询电话:7214619。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持以下材料报名: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于同一A4纸上);2.户口本原件和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均印于同一A4纸上);5.近期(12个月内)同版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不再采取其它方式通知。报名时请务必扫码关注。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将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组织体检和政审。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因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根据最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程序。政审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因未按要求提交政审相关材料或政审未予通过而出现空缺的,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和政审程序。(一)用人单位委托路北区就业劳务派遣中心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对录用人员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区劳务派遣人员同等待遇(不低于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路北区就业劳务派遣中心为录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二)人员上岗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按上述标准执行。(一)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体检或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录用资格。(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或辅导活动。(三)在招聘过程中,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不正当方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上岗的,予以辞退。(四)所有报名人员,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提供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排队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并遵从现场人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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