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涉及兴安盟盟域社会治理中心、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兴安盟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兴安盟知识产权保障中心、兴安盟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兴安日报社、兴安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家事业单位)和《兴安盟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涉及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兴安盟分校、兴安盟教师发展中心、乌兰浩特第一中学、乌兰浩特第二中学、乌兰浩特第三中学、兴安盟红城初级中学、兴安盟特殊教育学校、兴安盟高级技工学校8家教育系统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要求,现继续开展“绿色通道”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5日09:00——17:00;2.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09:00——11:00,15:00——17:00。其他要求按照2022年9月29日发布的2个公告要求执行。1.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并了解兴安盟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务必按属地防疫要求合理规划行程。盟外报名人员至少提前72小时抵达我盟,开展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依据采样时间计算);盟内乌兰浩特市以外其他旗县市报名人员提前到达乌兰浩特市城区,按照属地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流动。2.资格审查当天(10月26日),报名人员需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实名认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盟外报名人员要求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资格审查期间应全程有效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1.报名人员因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2.报名人员凡有不配合防疫工作,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取消其报名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本次“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工作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兴安盟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我们将及时在“兴安党建网”“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时时关注。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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