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细则》《海晏县2022年县内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海晏县面向县内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公开面向全县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共计2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其中10名面向退役士兵按1:1比例招录,退役士兵报名人数不足10名,差额调剂至其他考生招录数额内,招聘的辅警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每个环节结束后,需要递补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2、具有海晏县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31日;原户籍在海晏县的应届毕业生不受落户时间限制;3、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退役士兵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中专)。4、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1987年9月31日至2004年9月31日期间出生)。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1.0以上,身高男性在165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1、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社会主要关系人正在接受调查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解聘的;2、从事公安工作满2年以上的(含2年)考生加2分;2022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1日18:00(节假日不休息)。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毕业证原件及“四类”人员服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蓝色背景)。报名地点:海晏县公安局二楼政工室,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该岗位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退役士兵按1: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达不到比例,经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海晏县公安局政工室参加资格复审。按照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环节由公安局组织实施,并由公安局规定测试内容及达标成绩。未达到体能测试要求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递补。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退役士兵按1:1比例进行面试,其他考生按1:3比例进行面试,其他考生招聘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研究决定是否录用或核减招聘计划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数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政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公安基础知识确定政审人员。政审环节不合格,不予聘用,需要递补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拟聘人员名单将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由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公安机关各种纪律规定,合同自动终止。待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三年合同。根据《海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细则》(北政办[2021]27号)文件规定,辅警薪酬由基本工资、工作补贴、其他保障三部分构成。根据《海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享受“五险一金”、规定待遇保障和各类补贴。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通过海晏县“河清海晏网站”、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海晏县就业创业平台微信公众号、海晏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县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政审时,需携带当天纸质版健康码(彩色绿码)行程码及48小时有效期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原件)。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联系电话:海晏县公安局办公室 0970-8631991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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