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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0人公告

2022-11-12 15:13|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77|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共25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孙吴县直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3、限孙吴县行政区划内的户籍,户籍迁入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之前(含当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31日至2004年11月1日间出生,含当日)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含当日),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含当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按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本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材料:

(1)以统招学历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有学位要求的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以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连续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除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外,在取得学历过程中学习经历不得重叠),有学位要求的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须2022年10月31日前(含当日)取得国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4)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5)2023年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在读期间有无影响毕业的违纪、及其他行为的证明材料;

(6)有资质要求的,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在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本人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带背胶)3张。

4、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5、有户籍限制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6、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加分项目日期结点为2022年10月31日(含当日)。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www.hljsunwu.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

项目生、退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3年内笔试成绩县级岗位加10分,评为优秀等次另加2分的政策。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一次(项),不累计加分。

(1)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2)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流水及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3)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

(4)属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证明,所在单位推荐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7、填写《2022年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2)。

8、招考职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详见附件3)。

9、本次招聘报名费每人45元,微信支付,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4日

上 午:8:30-11:00   下 午:13:30-16:30

报名地址:孙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456-7233148

(二)考试

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70%)

根据岗位类别不同,采取不同笔试内容。管理岗位及除教育、卫生以外的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不足计划聘用人数2倍比例的,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教育面试采取讲授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公告中所涉及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将统一在孙吴县政府网站(www.hljsunwu.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对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及“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自行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毕业生需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档案转回当地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孙吴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特别提示

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试时,要严格执行孙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服从考试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时,考生须凭绿色龙江健康码和行程码,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经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相关场所参加报名、考试,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不得入内。如有特殊情况或体温≥37.3℃的考生须经防疫专家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进入。

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时,招聘工作疫情防控要求也随之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另行通知,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www.hljsunwu.gov.cn)通知公告专栏。

本公告由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2年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

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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